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全文見下方)。
《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提出,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并網運行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風電場應當退役,經安全運行評估,符合安全運行條件可以繼續運營。
并網運行未滿20年且累計發電量未超過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的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改造升級工期計入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年限。改造升級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由電網企業及時變更補貼清單,每年補貼電量按實際發電量執行且不超過改造前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的5%。
《辦法》還提出,風電場改造升級原并網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納空間,鼓勵新增并網容量通過市場化方式并網。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綜合考慮近年來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速、裝機規模、光伏消納利用情況等因素,選擇山東、黑龍江、河南、浙江、廣東、福建6個試點省份,每個省選取5~10個試點縣(市)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工作時間為期1年。
不存在接網消納困難的縣(市),應按照現有政策規定做好本年度分布式光伏接網工作,不得以變電容量不足、接網存在問題等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備案、接網,或設置其他前置條件。存在接網消納困難的縣(市),按照現有條件做好接網工作,并嚴格落實分布式光伏接網能力提升措施。
《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對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和退役作出哪些部署?有關單位如何組織實施?記者專訪了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同志。
一、該《辦法》出臺有哪些背景和意義?
2003年以來,我國風電進入產業化發展階段,裝機規模不斷擴大。按風電機組設計壽命20年計算,早期投運的風電場已陸續進入運營后期。及時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指導和推動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工作十分必要。一是充分用好優質資源,促進風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早期建成的風電場所處區域風能資源好,但使用的機組額定功率小,隨著運行時間增長,普遍面臨發電效率下降問題。使用新的機組進行改造升級,能夠進一步用好優質資源,合理擴大裝機規模,有效提升發電效率,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二是完善政策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的需要。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涉及土地變更、電網接入、配套輸變電工程改造、重新辦理環評水保等,還要與價格和國家財政補貼等政策做好銜接,需要制定針對性的政策予以明確。
2020年以來,國家能源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該《辦法》,并會簽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稅務總局、林草局同意后印發。
二、該《辦法》對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進行了明確,請問具體內涵是什么?
風電場改造升級,是指對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風電機組進行“以大代小,以優代劣”,即以大單機容量機組替代小單機容量機組,以性能優異機組替代性能落后機組,相應對配套升壓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等設施進行更換或技術改造升級,從而實現風電場提質增效,一般分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兩種。
風電場退役是指對并網運行達到設計年限且經安全運行評估不能繼續運行的風電場,一次性解列風電機組后拆除風電場的全部設施,并按要求注銷原發電許可證,修復生態環境。此外,海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請問風電場改造升級應遵循哪些原則?
為維護企業正當利益、保障電力正常供應,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實施。其中,公平自愿就是充分尊重企業意愿,對未到期且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風電場不強制要求改造升級,但對到期且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風電場必須退役;先進高效是指用先進的機組代替老機組,提高發電效率;生態優先是指把生態保護放在第一位,不能因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而破壞生態環境,改造升級及退役后要按要求及時修復生態。有序實施和確保安全是指在有關部門統一組織下,根據企業意愿、電力運行等情況有序實施,確保安全不出問題。
四、請問風電場改造升級如何組織實施?
一是由發電企業論證提出項目改造升級和退役方案,并向項目所在地縣級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門提出需求。二是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發電企業提出的風電場改造升級需求,結合本地區風電發展規劃和電力運行情況,按年度編制省級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實施方案,并征求同級相關部門和省級電網公司意見。涉及享受國家財政補貼的,省級方案需報國家能源局組織復核后實施。三是發電企業根據實施方案做好具體的改造升級,電網企業負責電網接入有關工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加強監管。
五、請問風電場改造升級如何簡化審批流程?
《辦法》要求,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針對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特點簡化審批流程,建立簡便高效規范的審批管理工作機制。一是對納入省級改造升級和退役實施方案的風電場予以核準變更,不需要重新辦理核準手續。二是鼓勵建立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的綠色審核通道,建立覆蓋用地、環評、水土保持、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電力業務許可證等項目支持性要件的聯合審批變更機制,減少報批工作量,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六、風電場改造升級如何與電網接入、用地、環保、電價和補貼等政策做好銜接?
《辦法》明確,在電網接入上,改造前需要重新辦理接入系統審查意見;原有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納空間,新增容量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并網。在用地保障上,對不改變風電機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積總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積的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不需要重新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在環評水保上,需要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在電價上,等容改造項目和增容改造項目補貼電量執行原批復上網電價,其他電量上網電價按照改造升級核準變更時的電價政策執行。在補貼上,并網運行未滿20年且累計發電量未超過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的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繼續給予中央財政補貼,每年補貼電量按實際發電量執行且不超過改造前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的5%執行。運行已滿20年或已達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的項目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風電場改造升級所需要的施工時間計入20年的全生命周期年限。
七、請問對風電場改造升級過程中廢棄物的處置利用有什么考慮?
《辦法》提出,發電企業承擔主體責任,應依法依規負責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的廢棄物循環利用和處置。為培育壯大風電產業循環利用新業態,鼓勵發電企業、設備制造企業、科研機構開展風電場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風電循環利用產業鏈體系。
八、請問如何加強對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的監測監管?
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發電企業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及時更新填報改造升級和退役后的相關信息。國家能源局委托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進行全國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項目的信息監測統計和建檔立卡,及時更新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庫信息。
附政策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23〕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充分發揮分布式光伏在推進我國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分布式光伏接網受限等問題,擬在全國范圍選取部分典型省份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逐步探索積累經驗,為全面推廣相關政策措施奠定基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綜合考慮近年來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速、裝機規模、光伏消納利用情況等因素,選擇山東、黑龍江、河南、浙江、廣東、福建6個試點省份,每個省選取5-10個試點縣(市)開展試點工作。
二、有關要求
請各試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會同電網企業按照《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有序開展試點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研究評估和結果公布相關工作,國家能源局將組織開展抽查,并在此基礎上完善評估辦法。試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要統籌推進省內試點各項工作。各省電網企業負責營業區內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的具體研究分析工作,并協助本省能源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發布工作。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條件的監管工作,接受社會各方意見建議,及時反映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非試點省份可根據本省(區、市)實際情況,參照試點省份開展相關工作。
試點工作時間為期1年。
聯系電話:010-81929506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6月1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